沿溪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5年沿溪鎮深化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集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解讀
一、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關于持續深化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深化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治理工作部署,著力推動改革發展成果更好更公平惠及廣大人民群眾,根據部、省、長沙市和瀏陽市相關工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重點內容
(一)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問題。持續整治村級私設、多設資金賬戶;收支管理不規范,坐收坐支;入賬原始憑據不規范,白條入賬、抵頂發票入賬;隱匿收入、公款私存、虛假列支、多報少支;不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不按時記賬、結賬、對賬;財務審批流程不規范;會計檔案保管不善;違規報賬開支、財務監管不力、會計核算錯誤等問題。拓展整治集體資產尤其是脫貧攻堅期間國家投入形成的扶貧資產不清查、不登記、不入賬,脫離農村財務管理平臺監管;以墊資、合作經營等名義,故意長期拖欠或變相占用集體資金,違規購買理財產品等侵犯集體利益問題。利用全省農村財務管理平臺和“互聯網+監督”平臺,開展數據分析和動態監控。排查是否落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是否執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委會的支出審核及賬務核算由同一部門管理的規定。
(二)集體經濟合同管理問題。持續整治集體資產資源處置不實、低價發包、長期發包、暗箱操作、損公肥私、虛假合同等造成集體資產資源資金流失問題。拓展整治隨意決策、民主程序不履行、合同要素不全、權責不清、未簽訂書面合同、審核把關不嚴、違規簽訂合同、工程項目建設合同不規范等問題。
(三)村級債務管理問題。持續整治請客送禮、濫發補助等非生產性開支增加債務;以虛假債務核銷不合理開支;違規清收債權、壞賬、呆賬處理等問題。拓展整治剛性支出過大、隱債瞞債、舉債和還款決策隨意、違規舉債搞不切實際的建設、辦公場所裝修、購置非必要生產生活用品;長期掛賬不還、個人和政府債務轉嫁村集體;銀行貸款不入賬、債權長期不清收、人為放大債務額度、以集體名義擔保貸款;未經民主程序向村干部借款、無故逾期還款導致長期支付利息;因賬務處理、科目使用混亂,導致賬面債務虛增等問題。
(四)集體工程項目管理問題。持續整治虛假招標投標、圍標串標,違規發包村級工程,以化整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規避招投標問題。拓展整治利用工程項目套取資金、收受賄賂、優親厚友,違規承攬和層層轉包村級工程;項目建設超預算,以虛假項目套取集體資金,未批先建;審批程序不合規、資料不齊全、無技術要求、無質量標準、偷工減料;手續不全、竣工不驗收或組織驗收走過場等問題。
(五)違規出借集體資金問題。拓展整治未經民主程序對外出借資金,未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違規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人員出借資金;從銀行貸款后以投資入股名義轉借政府平臺公司或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農業經營主體;集體資金存入個人賬戶,村干部借用村集體資金長期不還、不報賬;出借資金無手續、長期不清收,審批程序不規范,監管缺位錯位,超出約定期限;外借資金收回后再私借、私存,不及時入賬等問題。
(六)其他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拓展整治村屬控股(參股)企業,重點排查同類型企業“一村多企”、長期停業未經營、虧損嚴重且發展前景不佳、違規出借資質、違規轉包工程、未單獨記賬、設賬外賬及賬務管理不規范等問題。排查其他對集體“三資”管理有關規定打折扣、搞變通,刻意違反、規避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相關規定等問題。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5日前完成)。
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結合實際,全面梳理分析2024年整治情況,厘清整治成效鞏固提升村、問題較為突出的重點村、問題排查數較少的薄弱村,進一步細化任務目標、整治內容,明確進度安排、責任分工和具體措施等,科學制定年度整治工作方案。積極動員、廣泛發動群眾參與,及時收集群眾意見和問題線索,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調查處理。
(二)問題排查階段(6月30日前完成)。扎實做好集體資產精準清查,相關數據及時錄入監管平臺,接受群眾監督。聯合財政等對口部門開展“駐場解剖麻雀式”自查自糾,采取領導分片包干監督、相關部門聯合查等方式,聚焦重點村、薄弱村,深挖“三資”監管突出問題,逐級建立問題清單、線索清單、責任清單。靈活運用對村巡察工作成果,推動問題線索見底清零。
(三)專項審計檢查階段(7月31日前完成)。市級組織對涉農村(社區)開展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資金專項審計,對2019—2024年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資金涉及的集體經濟合同、項目招投標、資金使用、收益分配及村級債務管控等情況進行審計并形成審計報告。鎮、村及時對照審計報告和檢查情況進行問題整改,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將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移交鎮紀檢監察室。
(四)問題整改階段(8月31日前完成)。組織2024年問題集中整治“回頭看”,排查敷衍整改、形式整改、虛假整改等問題,擠出水分。對2025年度新查擺的問題,建立臺賬,動態管理、立行立改、對賬銷號。對發現的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交鎮紀檢監察室,配合嚴肅查處一批損害群眾利益的責任、作風和腐敗問題。
(五)清理村屬控股企業階段(9月30日前完成)。以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的村屬控股企業數據為基礎,鄉鎮組織村級進行摸底排查,重點排查同類型企業“一村多企”、長期停業未經營、虧損嚴重且發展前景不佳、違規出借資質、違規轉包工程、未單獨記賬、設賬外賬及賬務管理不規范等問題。按照分類處置原則,清理整頓一批未經營或虧損嚴重的企業,規范提升一批經營狀態良好、具有發展潛力的企業。
(六)總結提升階段(11月30日前完成)。針對農村集體“三資”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開展梳理檢索,嚴肅查處一批損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問題,通報曝光一批風腐問題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問題原因。系統梳理整治工作成果,提煉先進經驗做法,形成長效機制。各村于2025年11月25日前向沿溪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聯系人:楊帆;聯系電話13723895481)報送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村要充分認識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監管突出問題集中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各村要全面動員部署,明確工作責任,細化工作措施,確保組織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動整治工作落地落實落細。
(二)積極協調配合。要統籌各站所力量,及時掌握新情況,共同推動解決集體“三資”監管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要加強與鎮財政所的協同配合,定期會商、建立健全信息通報等機制,對發現的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交鎮紀檢監察室。
(三)強化指導督促。各村,各相關站辦所既要把握時間進度,更要保證工作質量,要針對“三資”監管突出問題、薄弱環節、制度短板和風險重點,在“根治”問題上持續發力,健全監管制度體系,堵塞制度漏洞,推進源頭治理,實現以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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