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關于建立“五員”(企業幫扶員、安全督導員、環保協管員、食品督導員、衛健聯絡員)聯絡企業制度的通知》解讀
一、出臺背景
根據瀏陽市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實施強省會戰略、推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大會精神,按照“萬人幫萬企、企企有人聯”原則,經研究,建立“五員”(企業幫扶員、安全督導員、環保協管員、食品督導員、衛健聯絡員)聯絡企業制度。
二、工作職責
(一)聯企干部(“五員合一”:企業幫扶員、安全督導員、環保協管員、食品督導員、衛健聯絡員)職責
1.企業幫扶
(1)密切聯企走訪。深入企業和新(擬)投產項目開展調研走訪,全面了解其生產經營、項目建設、科技創新、資本運行、對外合作、市場開拓等方面情況,征集企業對發展中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認真落實任務。積極宣傳貫徹國家、省、市各級政策與法律法規,強化企業發展要素保障,支持企業開展好招聘、融資、市場開發等工作。
(3)切實解決難題。牽頭收集并組織解決企業和項目在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嚴格落實簡單問題1小時內解決到位或明確回復;一般問題1天內解決或明確回復;復雜問題1周內解決或明確回復;疑難問題1月內解決或明確回復的相關要求。對無法解決的問題或事項,及時向企業解釋答復,確保企業反映的問題得到妥善處理。
2.安全督導
(1)督促企業成立安全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2)聯系企業安全員,熟悉和掌握企業安全生產的基本情況,收集企業的安全需求及有關信息、數據和資料。
(3)監管企業的建設情況,及時反饋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情況;督促企業做好安全隱患自查自糾。
(4)傳達上級安全生產工作要求;指導企業按發展中心安委辦提供的安全指導意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環保協管
(1)指導企業完善環評、環保自主驗收、排污許可、應急預案等環保手續。
(2)聯系企業環保負責人做好日常環保設施設備運行維護,按照排污許可做好自行監測,主動公開各項監測數據,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
(3)做好環保法律法規,中央、省、市及相關部門的政策宣傳。
4.食品督導
(1)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常態化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抓好常態化防控、強化應急處置和加強宣傳培訓。
(2)排查食品安全隱患、了解風險隱患的具體情況及對隱患問題進行跟蹤解決,就處置措施、預期成果、完成時限、工作進展等情況及時進行反饋。
(3)督促落實上級食安重點工作及臨時工作任務。
(4)落實發展中心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開展食品安全工作督導,檢查現場和資料工作照各2張以上。
(5)查找發現的問題、做好隱患處置情況前后記錄,工作對比照2張以上、書面報告100字以內。
5.衛健聯絡
(1)進行企業職業危害因素情況調查與摸底,根據實際情況開展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督促企業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接觸危害因素人員年度內進行職業健康體檢,食品企業直接接觸食品的從業人員持有健康證。
(2)督促企業合理布放滅鼠毒餌貼,完善防蠅設施,開展春秋季滅鼠和夏秋季“三滅”(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活動,倡導企業做好室內外清潔衛生,清除“四害”孳生地。鼠、蚊、蠅、蟑密度保持在控制水平B級范圍內,防蠅和防鼠設施合格率≥95%,各項指標達到國家衛生市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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