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熱點解讀
一、參加保險
1.?哪些人可以參加瀏陽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答: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瀏陽市戶籍;
(2)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現役軍人);
(3)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
在瀏陽市內居住且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港澳臺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2.?在哪里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手續?
答:(1)線下辦理:參保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任選下列渠道辦理:
①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民生事務辦公室社保窗口;
②瀏陽市市民之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窗口。
(2)線上辦理:手機下載“智慧人社”app(二維碼附后),注冊登錄后在首頁選擇“城鄉居民新參保”,按頁面提示填寫人員基本信息(紅色*號為必填項),填寫完成后點擊“提交申請”即可。
3. 瀏陽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共有多少個繳費檔次?
答:(1)目前有15檔,分別是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
(2)對重度殘疾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繳費困難群體,暫保留每人每年200元的政府代繳檔次。參保人所繳保費及繳費補貼全部計入個人賬戶。
(3)參保人個人繳費后,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可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補助、資助,集體補助或社會資助不替代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社會資助按年度計入個人賬戶,集體補助和社會資助合計金額不超過當地當年度最高繳費檔次標準,且不允許向前補繳。
4.瀏陽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如何繳費?
(1)①繳納當年的:稅務部門受理并征收;
②補繳往年的:2019年以前的,人社部門受理、稅務部門征收;2019年及以后的,稅務部門受理并征收。
(2)城鄉居保暫允許在領取待遇前一次性補繳(2025年政策可能調整為不能一次性補繳),但補繳后累計繳費年限不得超過15年,且補繳不能享受繳費補貼。
(3)繳費渠道:
①線上:“湘稅社保”APP、微信“湘稅社保”小程序等(二維碼附后);
②線下:稅務部門開通的各代收銀行網點。
二、待遇享受
1.瀏陽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如何計算?
答: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堅持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原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1)基礎養老金。
①全市實行統一的基礎養老金標準,2025年1月起為306元/月。
②繳費年限累計超過15年的,每增加1年,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2元/月(不含補繳年限)。
③對65周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加發老年基礎養老金,標準為年滿65周歲不滿76周歲加發5元/月;年滿76周歲不滿86周歲加發10元/月;86周歲以上加發20元/月。參保人員從符合條件的次月起享受加發的老年基礎養老金待遇。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存儲額除以139,發放終身。
(3)根據2025年1月1日的標準,從300元至6000元繳費檔次,達到退休條件后,預估能享受的待遇情況見下表

2.?養老保險參保人在參保繳費或領取待遇期間死亡的,所繳保費如何處理?
答:參保人在參保繳費或領取待遇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包括個人繳費、利息等)可依法繼承。
3.?瀏陽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標準是多少?
答:(1)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享受對象為2018年1月及之后過世,且進行了火化的待遇人員的指定受益人或繼承人。
(2)標準為死亡當月當地的15個月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不含年限基礎養老金和老年基礎養老金)。2025年,瀏陽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為4590元。
(3)指定受益人或繼承人應在待遇領取人員去世后一個月內攜帶相關資料到待遇領取地所在的行政村(社區)服務中心申請領取喪葬補助金。
三、資格認證
1. 什么是養老保險待遇資格認證?
答:為防止冒領養老金情況發生,確保養老保險基金安全,對已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領待人員,要做好待遇資格認證。
1.?資格認證的有效周期是多久?
答: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每年需要完成一次待遇領取資格認證,且兩次認證間隔不能超過12個月。
2.?資格認證有哪些方式?
答:(1)“人臉認證”:可通過“湖南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智慧人社”公眾號或手機app等線上方式辦理。
(2)“非人臉認證”: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因身體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進行線上認證或線上認證無法通過審核的情況,可以到常住地或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村(社區)提交相關材料,進行“非人臉認證”。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湘公網安備 4301810200020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