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000014349/2020-03427
- 所屬機構:瀏陽市政府
- 機構地址:瀏陽市環府路行政中心南棟7樓
- 聯系電話:0731-83612719
- 負 責 人 :邱可
- 辦公時間:9:00-12:00,13:00-17:00(冬令時), 9:00-12:00,13:30-17:30(夏令時)
瀏陽市發展和改革局
一、主要職能:
1、擬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實施產業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宏觀指導;擬定全市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和主體功能區規劃并組織實施;擬定全市以工代賑、鞏固退耕還林、新增糧食產能、移民(新建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除外)等規劃和計劃并組織實施;擬定全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
2、監測全市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責任;監測全市宏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產業安全等重大事項并提出對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宏觀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責任。
3、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協調指導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4、擬定并組織實施全市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推進產業、創業等投資基金的發展和制度建設;參與制定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并綜合分析財政、金融政策的執行情況。
5、研究提出全市第三產業的發展戰略、總量、結構、布局和政策措施,編制第三產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監測分析第三產業發展方向,促進第三產業結構優化和三次產業的協調發展;協調擬定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
6、負責協調推進“兩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的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并組織實施;統籌協調瀏陽區域內生態綠心區保護和發展等相關工作。
7、負責中央、省、長沙市財政性建設資金項目的申報;編制并下達全市財政性基本建設投資計劃;負責對市本級預算內投資項目和中央、省、長沙市在瀏投資項目的概算審查;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指導、協調全市招標方式的核準和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工作;對中央、省、長沙市及本級政府財政性建設投資計劃安排及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社會投資項目核準、備案;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外匯投資項目;負責爭融資計劃、項目融資管理、企業債券發行和監督使用等工作。
8、規劃和編制全市重點(大)建設項目計劃;擬定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研究提出重點(大)項目有關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實;指導、檢查、督促和協調重點(大)項目實施工作;配合或組織開展各級政府投資項目稽查。
9、負責全市能源規劃、能源執法和能源行業管理。負責擬定全市能源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產業政策并組織實施;協調指導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業管理的相關工作。
10、依法制定、調整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范圍內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監督價格政策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執行;依法監督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性收費工作;對市場物價進行監測和管理,規范價格秩序,負責價格糾紛的調處和仲裁;負責成本調查工作;代表政府依法征收、管理價格調節基金,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使用建議;負責全市價格認證工作;接受國家機關委托對各類涉案、涉稅標的物進行價格鑒證。
11、負責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推進工作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牽頭組織、聯絡協調湘贛邊區域開放合作工作,負責湘贛邊區域開放合作秘書處日常工作;統籌協調全市鐵路建設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12、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工人事科)、國民經濟綜合規劃與運行調節科(宏觀經濟研究室)、體制改革綜合科、信用建設和法規科(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科)、行政審批服務科、糧食和物資儲備科、產業發展科(爭融資辦公室)、服務業科、招標投標管理科(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能源發展科(公共機構節能辦公室)、價格收費管理科(成本調查監審科)、財務科
直屬機構:湘贛邊區域合作中心、政府投資項目事務中心、兩型社會建設服務中心、招標投標事務中心、能源事務中心、重點建設項目事務中心、價格認證中心
湘公網安備 4301810200020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