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關于進一步明確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有關要求的通知》
?
????一、出臺背景
2023年12月,湖南省應急管理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旺季生產經營有關工作的通知》。為進一步做好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的頒發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根據上級有關會議精神及政策規定,結合我市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數量飽和的實際情況以及在申請審批的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特制定《關于進一步明確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有關要求的通知》。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
三、主要內容
1、明確了經營單位布點原則。布點應嚴格遵循“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總量控制”的基本原則。
2、明確了經營場所必須達到的安全要求。如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不得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并應當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安全管理人員專人專職;具備相應的儲存能力等。特別強調了租賃庫房應以棟為單位出租承租,同一棟庫房不得分割出租給多個批發企業。
3、明確了申請延期及變更的相關事項。如批發單位擬繼續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經營活動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延期申請;有效期內變更企業名稱、主要負責人和注冊地址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機關提出變更申請。
4、明確了嚴令禁止的行為和其他要求。經營單位不得出租、出借、轉讓、買賣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經營單位不得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煙花爆竹,不得向零售經營者銷售禮花彈等應當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
5、明確了執行時間。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
瀏陽市應急管理局 關于進一步明確煙花爆竹經營(批發) 許可有關要求的通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湘公網安備 43018102000204號